一、评选对象
学院二年级在籍就读研究生均可申报研究生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。
二、评选比例
1、研究生“优秀学生”以学院二年级研究生人数为基数,评选15%;
2、研究生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以学院二年级研究生人数为基数,评选5%。
三、评选条件
1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具有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。
2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,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。
3、热心校园文化活动、公益活动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。
4、认真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及学术讲座,成绩优秀,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名列前茅,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。
5、学生干部的经历,曾担任过校院两级研究生团委、研究生会及班级党团组织和各类学生社团的负责人,在组织和参与各类学生活动及志愿者服务中表现突出。
6、“优秀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评选与文明住宿的情况结合考虑。
三、评选程序
1、本人申请,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评选材料;研究生辅导员负责收集材料并核实,交学院。
2、学院根据评选办法确定初选名单,并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,向校研究生工作部报送名单。
本细则解释权在yd12300云顶线路党政联席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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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1月